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中石化联人事发(2020)18号)的要求,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担系统所属单位及行业委托评审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初中级职称)材料初审及统一报送的具体组织工作,现将本年度有关报送评审材料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担任助理级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所申报专业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所申报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请登录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www.ae1n.cn)“职称评审”栏目下载《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及要求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字迹工整,其中“见习期间工作总结”,应突出业绩和专业技能;“单位审核意见”中要包含“该同志已具备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申报”字样;“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意见”处需由人事档案存档单位审核盖章;
2、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如最高学历为自考学历,请附学信网学历认证证书);
3、加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的《委托评审函》;
4、《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并附电子版;
5、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及要求
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除报送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第3、4项外,还需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按表中封二“填表说明”填写,第6页“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填写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感受和取得的业绩,字迹要工整;第8页“单位审核意见”中要包含“该同志已具备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近3年考核合格且未受处分,同意申报”字样;“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意见”处需由人事档案存档单位审核盖章;
2、《个人专业技术总结》,十五份。个人填写,要如实反映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能力,加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正反面打印一页,一份原件,其余可复印。
3、《综合材料》,一式一份,由申报人员填写后其所在基层单位负责审核:
(1)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如最高学历为自考学历,请附学信网学历认证证书;
(2)工作业绩、科技成果证书及证明材料(包括相关级别的科技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推广应用奖、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奖等);
(3)发表论文、论著的原件或证明材料,一般不少于3000字,要有封面、能反映刊名(书名)、刊号、目录、标题、文章等。如提供项目技术报告的,需单独出具带有项目负责人或上一级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证明,证明技术报告的主要撰写人为申报人,同时附2名以上正高级职称专家对技术报告的评价。
综合材料封面统一按规定打印,整个综合材料应统一装订成一册,业绩或论文材料过多的,可单独装订成册。
4、《破格晋升申请报告》及《同行专家推荐意见》(破格申报人员提交,由2名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专家推荐)。
5、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1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以上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必须由人事部门与原件核对无误后标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印章。请在报送材料前,详细检查上述材料是否齐全。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评材料中所涉及的“资历”、“发表文章”等资料有效期时间截止为2020年12月31日。
(二)将申报材料按每人一袋装好,贴好封面,并填写完整封面内容;
(三)评审条件及报送材料的各种表格、封面可登录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www.ae1n.cn)“职称评审”栏目下载;
(四)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五)申报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在本年度,已经申报或正在申报其他单位初中级职称评审的申报人,不得再次申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初中级职称评审。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至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邮寄时请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蔡海涛、高照、张聪聪
联系方式:84885488、84885082;邮箱:hrchem@vip.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102室
五、评审服务费
本着“收支平衡,以支定收”的原则收取评审服务费,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服务费每人500元,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服务费每人700元,请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将评审费汇到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开户单位: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六铺炕支行
账 号:0200 0223 0901 4415 724
注:评审结束后申报材料需邮寄退回的,请填写《申报材料邮寄返回委托单》并在报送材料时提交。申报材料由申报组织单位统一保管至次年2月底,期间可安排相关人员取回,逾期未取材料申报组织单位有权统一安排销毁。
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8月6日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人事档案:010-84885488 / 5082
人才交流:010-84881928
现场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教育培训: 010-84885090(同传真)
邮 箱: hrchem@ 126.com/hrchem@vi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