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重点任务,也是实现我国温室气体减排自主贡献目标、践行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国将在2017年下半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2016]57号)文件要求,推动石化和化工企业顺利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低碳联盟和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将联合举办“第二期石化和化工企业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一)指导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
(二)主办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低碳联盟、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
(三)协办单位
湖北碳排放交易中心
二、培训内容
(一)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进展、重点工作安排和政策解读;
(二)全国碳交易市场企业配额分配机制介绍;
(三)全国碳市场交易规则、交易系统以及交易策略等操作实务;
(四)石化和化工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核查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及其实践案例介绍;
(五)石化和化工企业碳资产管理理论与实践;
(六)有关碳交易机构试点实践经验和案例。
三、培训对象
石化和化工企业决策管理层领导,节能环保低碳业务部门、产业与运营部门的管理者或技术业务骨干。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6年12月7日-10日在武汉市举办,12月7日全天报到,8、9日培训,10日离会。
(二)报到地点
详见附件2。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由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根据《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286号)规定,本次培训班属于第四类会议中的业务性会议,收费标准1800元/人。培训费用含专家授课费、教材费、场地费、餐费等。住宿统一安排,经费自理。
汇款备注:第二期碳交易培训
开户单位: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六铺炕支行
账 号:0200022309014415724
备 注:现场缴费只接受现金。
六、培训收获
参与本项目培训结业并考核合格的培训人员将获得: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颁发的《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碳交易)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证书》;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颁发的石化和化工行业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结业证书。
七、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并于2016年12月2日前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回执(附件1)传真或电邮至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参加培训学员报到时请交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联系人:胡晨010-84885491,13641012128
翁慧010-84885703,18518023950
李淼010-84885154,13811664727
叶皓010-84885821,13521317366
传真:010-84885491、5057;邮箱:hgrchc@sina.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102室(邮编100723)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16年11月15日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人事档案:010-84885488 / 5082
人才交流:010-84881928
现场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教育培训: 010-84885090(同传真)
邮 箱: hrchem@ 126.com/hrchem@vi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