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石化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2016]57号)文件要求,推动石化和化工企业顺利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开展碳交易和碳减排工作,提高企业开展碳交易的整体能力,建立碳排放、碳交易管理体系,切实履行碳减排责任,实现企业碳资产的管理与增值。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低碳联盟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将于2016年11月20-22日在上海举办“石化和化工企业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会-第一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低碳联盟
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
二、培训内容
邀请来自国内外碳交易领域和石化和化工行业专家,就如下话题进行专题讲座与交流:
(一)全国碳市场的最新进展及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解读;
(二)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设计和实践;
(三)欧洲石化企业参与碳交易的经验分享;
(四)企业碳排放的核算、报告及核查要求讲解;
(五)利用模拟软件介绍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履约的基础知识;
(六)试点地区碳交易机构相关情况介绍。
三、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石油和化工行业有关会员单位、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重点单位,参与基准值制订工作的组织者和技术骨干。
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16年11月20日-22日在上海市举办,11月20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上海徐汇区漕宝路66号)。
五、培训收获
参与本项目培训结业并考核合格的培训人员将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颁发的《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碳交易)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证书》。
六、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人员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由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
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回执(附后)传真或电邮至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参加培训学员报到时请交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联系人:胡晨010-84885491,13641012128
翁慧010-84885703,18518023950
李淼010-84885154,13811664727
叶皓010-84885821,13521317366
传 真:010-84885491、5057;邮箱:hgrchc@sina.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102室(邮编100723)
附件: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16年11月8日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人事档案:010-84885488 / 5082
人才交流:010-84881928
现场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教育培训: 010-84885090(同传真)
邮 箱: hrchem@ 126.com/hrchem@vip.126.com